发布时间:
2026-08-26 10:52
信息来源:
平舆县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第三批项目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建〔2025〕1号)、《驻马店市商务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的通知》(驻商体系〔2026〕11号)文件精神,为安全有效使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进一步发挥资金作用,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同步进行、按时达标,市商务局决定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推进废旧家电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方向的项目。
二、时间要求
重点支持2024年1月1日(含)以来已完工项目为主,在建项目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工投入运营并验收通过。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市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资金实行“先验先报先得,用完为止”的分配原则。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资质,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项目实施地须在县所属县域范围内。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且属于本公告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
3、项目申请单位与资金使用单位须一致。
4、申报主体近3年来未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等事故。
5、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重复申报情况。
五、其他要求
1、请符合的企业于8月23日前先按照规定填写《平舆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第三批项目情况表》,我县及时帮企业推送至市级项目库。
2、我县将在8月24日前进行评审、公示和三部门行文申报。
附件:平舆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第三批项目情况表
平舆县商务局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