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政府
www.pingyu.gov.cn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6 10:52

信息来源:

平舆县商务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6-08-26 10:52


信息来源:

平舆县商务局



分享到:

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第三批项目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建2025〕1号)、《驻马店市商务局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的通知体系202611号)文件精神,为安全有效使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进一步发挥资金作用,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同步进行、按时达标,市商务局决定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推进废旧家电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方向的项目。

二、时间要求

重点支持2024年1月1日(含)以来已完工项目为主,在建项目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工投入运营并验收通过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市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资金实行“先验先报先得,用完为止”的分配原则。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资质,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项目实施地须在县所属县域范围内。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且属于本公告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

3、项目申请单位与资金使用单位须一致。

4、申报主体近3年来未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等事故。

5、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重复申报情况。

五、其他要求

1、请符合的企业于8月23日前先按照规定填写《平舆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第三批项目情况表》,我县及时帮企业推送至市级项目库。

2、我县将在8月24日前进行评审、公示和三部门行文申报。

附件:平舆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第三批项目情况表

平舆县商务局

2026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