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27 15:00
信息来源:
平舆县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破解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难题,厘清各单位在衔接配合中的职责分工,规范执法流程,4月22日,平舆县司法局召开贯彻落实《意见》联席会。会议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娟主持,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社区矫正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意见》全文及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详细解读了《意见》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和实践要求,重点围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决定与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关键衔接环节,对调查评估的具体情形、法律文书送达规范、脱管漏管界定及处置流程等实务要点进行了深入拆解,确保各参会单位精准把握政策内涵、明确工作标准。各参会单位立足职能,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意见》以及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开展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县司法局作为县级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完善衔接配合机制,深化各单位信息共享,推动建立数据互通、业务协同的信息化平台,规范社区矫正全流程执法,同时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会议强调,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要求上来。要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常态化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细化各衔接环节操作规范,明确职责边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要深化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数智赋能”优势,推动各部门法律文书、工作动态等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高效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