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7116793645137-2026-00317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平政办〔2026〕1号 |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57116793645137-2026-00317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平政办〔20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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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时效 | 有效 |
平政办〔2026〕1号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舆县2026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舆县2026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2月26日
平舆县2026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提升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衔接《河南省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中期目标任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6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豫林生〔2025〕89号)精神,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和林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刚性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布局、质量至上、节俭务实的原则,深化项目化、工程化管理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国土绿化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构建“廊道生态、林网防护、城乡和美”的国土绿化新格局,为乡村振兴和“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林业生态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2026年全县完成国土绿化总任务1000亩(含省级财政森林河南国土绿化项目300亩),其中生态廊道建设500亩、农田林网建设400亩、乡村绿化美化100亩。完成苗木花卉育苗200亩;采伐更新造林727.2亩;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占补平衡应补充林地110.73亩。新建县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处,乡镇(街道)级义务植树基地19处,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前期工作,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
(二)完成时限。2026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26年度国土绿化造林工作任务。
三、建设重点
围绕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和河港护堤护岸水土保持,聚焦重点区域生态防护提质增效,构建农田防护林体系,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实现“林有人管、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一)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国土绿化项目造林。一是完成2024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500亩造林任务;二是完成2025年省级财政森林河南国土绿化项目300亩(投资30万元)建设任务。主要涉及新治理洪河堤岸的护堤护岸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水利局协同配合,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造林项目争取和实施推进,县水利局负责造林用地界定,确保通过省市两级检查验收,实现生态效益与碳汇效益同步提升。
(二)河港生态廊道建设。一是重点打造新治理洪河堤岸护堤护岸林和水土保持林,高标准栽植,高标准建设,科学选配树种品种,优选无絮杨树、楝树、七叶树、榆树、朴树、榉树、香椿等碳汇能力强的高大乔木类优良乡土树种,合理配置乔、灌、花、草复合结构,筑牢新治理洪河堤岸生态防护屏障,提升水土保持和堤岸防护能力。二是推进大黄港、倪港、马港等新治理河港堤岸两侧造林绿化,优先选用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的优良乡土树种,提升河港生态涵养功能。完善河港绿化林木产权管护机制,对造林地通过承包、租赁、流转等方式明确承包经营主体,明晰产权,核发林权不动产证,依法保障造林经营者合法权益,打造“河畅、岸绿、水清、景美”的河港生态廊道。
(三)农田林网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路、河、沟、渠、港为骨架,构建“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的农田林网防护体系。一是对2021-2025年建成林网进行全面排查,针对缺棵断带、林相不齐等问题集中更新补植,消除防护空白区。二是深化“一路两沟四行树”“一路一沟两行树”栽植模式,对4米以上田间路、骨干沟渠港实现绿化全覆盖,路肩植树与边沟排水同步推进,乡镇(街道)联动打造跨辖区科学绿化示范区。三是规范绿化用地管理,村村通道路按“路肩1行、边沟2行”标准栽植,其他沟渠每侧栽植1-2行防护树种。
(四)林木采伐更新。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审批和林木采伐更新承诺制度,与采伐单位及个人签订《采伐更新责任状》,确保更新面积不少于采伐面积。加强采伐迹地监管,严厉打击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由属地政府划定补种地点并监督落实,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补种任务,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增长。对拒不完成林木采伐更新和林木补种任务的,由县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五)乡村绿化美化。以打造“森林乡村”为抓手,推进“果树进村”行动,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和美乡村。一是实现村内道路绿化全覆盖,进出村路按标准打造绿荫廊道,主次街道乔灌花合理搭配。二是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处标准化公共休闲绿地小游园,利用闲置宅基地、空闲地、“空心院”等拓展绿化空间,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特色果树。三是引导群众开展庭院绿化,推广乔灌花草藤合理搭配,发展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果树、花灌木,推动坑塘水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保留乡村自然风貌与原生古树,留住乡愁记忆。
(六)城区及周边绿化。借鉴先进地区绿化建设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完善绿化方案,深入践行“绿化、美化、香化、彩化”理念,持续拓展县城区绿色空间。一是深化“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举措,充分盘活城区零碎地块,新建一批集休闲、游憩于一体的口袋公园、边角公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二是推广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形式,着力构建街道绿化、公共绿地、庭院绿化三位一体的城市绿化格局。三是高标准完成玉皇大道、五里路、金城路、华城路等新修等道路绿化美化,科学优化行道和绿化带树种花木配置;对产业园区、新建道路和厂区同步开展标准化绿化建设,优先选用优良乡土树种,结合彩叶、观花、观果类观赏树合理搭配,全面提升城区绿化景观品质。
(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明晰资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核心,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构建产权明晰、流转顺畅、保护严格、利用高效的林权管理体系。一是规范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开展集体林地权属摸底调查,完善林权登记档案,对新造林地、流转林地及时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证,探索颁发林业经营收益权证。二是健全承包流转服务机制。搭建县、乡两级林权流转服务平台,规范流转程序,鼓励通过承包、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实现林地规模经营。三是积极探索林权改革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造林管护的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
(八)林长制深化落实。一是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实现责任区域全覆盖、绿化任务全认领、管护责任全落实。细化各级林长责任清单,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三单一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单、督办函)工作机制。二是优化巡林频次标准:县级林长每年巡林不少于3次,乡级不少于6次,村级不少于15次,重点巡查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重点工作,建立“巡林-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三是推广“林长+”合作模式,搭建“林长带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平台,各级林长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巡林护林等活动,鼓励企业、农户等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管护。
(九)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贯彻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开展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做好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经费落实、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建立健全资源档案,为每株古树名木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识、明确责任主体。对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开展综合检查、专家会诊,按照“一树一策”原则制定抢救复壮实施方案,落实辖区属地负责管理责任。
(十)全民义务植树。围绕“我为美丽平舆种棵树”主题,创新“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设置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认捐认养等多种尽责形式,积极拓展尽责场所,方便公民就近、适时尽责。在县、乡两级建设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群众和志愿者开展集中植树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苗木、资金等方式参与绿化,提升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技术标准
造林过程要严把“五个关”,即:规划设计关,整地挖穴关,苗木质量关,栽植浇水关,栽后管护关。严格造林技术标准,保障造林绿化质量与成效,落实“双70”标准(乡土树种使用比例70%以上,混交林营造比例70%以上)。
(一)树种选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用防护功能强、碳汇量大的优良乡土树种,不同区域差异化配置。
1.生态廊道:选用无絮杨树、楝树、七叶树、榆树、朴树、榉树、香椿等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的乡土树种。
2.农田防护林:选用无絮杨树、泡桐、楝树、七叶树、楸树等防护功能强、碳汇量大的高大乔木,适当搭配石楠、海棠等花灌木。
3.乡村绿化美化:村内道路和休闲游园地选用生态效益好的用材林树种,如楸树、楝树、七叶树、香椿等;庭院绿化选用经济效益高的特色果树如桃树、杏树、梨树、柿树、石榴树及观赏价值高的桂花、海棠、紫薇等花灌木。
4.城区道路绿化:搭配种植橡树、乌桕、樱花、桂花、海棠、石楠等兼具降尘效果和观赏价值的树种。
(二)苗木标准。坚持使用良种壮苗,优先使用全冠苗、原冠苗,严禁使用截干苗。优先使用本地苗木,随起随运随栽,确保苗木鲜活度。一般乔木用材林苗木规格为米径3厘米以上、高度3.5米以上;花灌木规格为米径4厘米以上,高度适宜、分枝均匀。
(三)造林密度
1.生态廊道:乔木株行距2-3米×3-4米,营造混交林按比例配置乔木树种品种,合理搭配花灌木,每亩栽植55-110株。
2.农田林网:株行距设置2米×3米或2米×4米,每亩栽植83-110株。
3.乡村绿化:村内道路乔木株行距3-4米,游园绿地按乔灌花搭配原则,每亩栽植40-80株;庭院绿化根据空间灵活配置,合理控制密度。
4.城区绿化:行道树株行距4-5米,口袋公园等绿地每亩栽植30-60株,立体绿化按造林技术规程执行。
(四)科学栽植。一是挖穴规格必须达到60×60×60公分,确保根系舒展空间。二是栽植技术要求“三埋两踩一提苗”,即穴底铺10-15厘米厚表土,踩实;放入苗木,调整位置,使根系舒展、主干直立;先填表土轻踩压实,再填底土并轻提苗木,使根系与土壤密接。三是浇足浇透定根水,避免出现“假浇”现象。四是及时培土保墒,必要时采取支架固定措施,防止风刮倒伏。
(五)栽后管护
1.浇水灌溉:新造林木栽植后要及时浇水,确保苗木成活。根据天气情况和土壤墒情,一般每隔7-10天浇水一次,浇水量以浇透为准。在干旱季节,增加浇水次数和浇水量;在雨季,注意排水,避免林地积水。
2.整形修剪:幼树以培养树形为主,根据树种特性进行适当修剪,去除竞争枝、徒长枝、枯枝、病虫枝等。成年树以保持树形美观、促进树木健康生长为目的,进行适度修剪。
3.病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强病虫害检疫,做好监测预报,制定科学防治方案。综合采用灯光诱捕、人工捕杀等物理防治,天敌昆虫、微生物防治等生物防治,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仿生制剂化学防治等措施,严控病虫害蔓延,避免环境污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县政府分配的辖区国土绿化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完成2026年国土绿化造林任务。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技术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住建、城管、交通、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行业领域绿化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利用中央、省、县财政国土绿化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确保造林绿化资金保障和财政投资绩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整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推动乡村绿化,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三)明晰林木产权。深入贯彻国家、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林权登记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林地林木的承包、租赁、流转工作,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时为造林经营者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明晰产权归属。完善“谁投资、谁栽植、谁经营、谁管理、谁收益”造林机制,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激发造林护林积极性。坚决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筑牢林业发展产权基础。
(四)提升科技支撑。县自然资源局要组织林业技术团队,推进科技兴林,加强优良乡土树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订单育苗,保障造林苗木质量和供给。林业技术人员要深入造林一线,对造林地块规划、整地挖穴、苗木质量、栽植浇水、栽后管护等全流程技术指导。建立种苗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苗木检疫检验,推广容器育苗等林业先进科学技术。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科学绿化政策、先进典型和技术知识,普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常识。开展“绿化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各级林长带头参与义务植树,曝光破坏绿化行为,营造“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林木管护。坚持“造管并重”,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各乡镇(街道)要牵头统筹,充分发挥林业生态护林员、“一网两长”日常巡护及乡镇执法大队属地监管职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自然资源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林木管护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对盗砍滥伐、损毁林木幼树等违法行为快速介入、从严查处。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抓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形成强力震慑。全方位构建管护、执法、打击三位一体国土绿化林木管护工作新格局,切实保护全县林木资源,确保国土绿化造林成效。
(七)严格督导考核。将国土绿化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林长制考核内容,成立造林绿化督导组。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县国土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通报国土绿化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造林结束后,组织开展数量核查和质量验收,结合省市检查核查进行综合评价,将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作为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的林长制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