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7116793645137-2025-0382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平政办〔2025〕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57116793645137-2025-038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平政办〔2025〕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公文时效 |
平政办〔2025〕5号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舆县2025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舆县2025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9日
平舆县2025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构建国土绿化治理体系,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推动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驻马店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驻马店建设规划》和省市关于科学绿化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及科学绿化政策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路水林田综合治理,推动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国土绿化造林实行项目化、工程化管理,实施规模化、社会化经营,按照“谁投资,谁栽植,谁经营,谁管理,谁收益”原则,明晰林木产权归属,确保投资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社会投资国土绿化造林的积极性,全力提升林业资金投资效益,高效发挥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任务目标
(一)目标任务。2025年计划完成造林面积1000亩(含中央财政资金项目500亩),其中生态廊道200亩、农田林网700亩、乡村绿化100亩;苗木花卉育苗200亩;林木采伐更新应完成造林1634亩;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占补平衡应补充林地77亩。各乡镇(街道)至少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处,全县义务植树10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
(二)完成时间。3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土绿化造林任务。
三、建设重点
以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和河港治理为抓手,抓好国土绿化造林工作,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一)中央财政资金项目造林。2025年,省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资金项目造林500亩,计划资金75万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调度,确保完成项目绩效考评。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市要求改变以往造林补助模式,实行项目化、工程化管理模式,围绕农田林网、生态廊道和乡村绿化进行科学谋划、科学规划,选择有实力的造林企业和造林大户按标准实施经营,保证投资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栽的好、保的住、有人管、见成效”。根据项目管理要求,主要规划在洪河新治理后的生态修复护堤护岸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由县水利局牵头具体实施。
(二)农田防护林建设。按照《河南省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国土绿化技术指南》,灵活采用“一路两沟四行树”等种植模式,以乡村道路、田间道路、沟渠等为框架,布设一定宽度、结构、走向、间距的农田防护林,集中消除农田林网空白区。一是对现有农田林网进行排查,采取补植、更新等方式,对网格不全、缺棵断带、林相不整齐的农田林网进行完善提升,着力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农田林网体系。二是结合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以沟河路渠港为骨干,以道路为网络,4米以上所有田间路及以上道路按照“一路两沟两行树”或“一路一沟两行树”进行绿化,路肩植树、边沟排水。各乡镇(街道)之间可互连互通、横连纵串、相互依托、联合打造,要与周边村庄和道路绿化相结合,联合打造绿量不断的科学绿化示范线路。三是村村通道路,新建道路两侧按照路肩1行栽植,其他路、沟、渠按照每侧1行栽植,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生态廊道建设。按照“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树种绿化”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大型河港的绿化完善提升。一是对新治理的洪河两侧堤岸进行生态修复造林绿化,高标准科学规划,高标准科学实施,恢复植被生态,营造护堤林、护岸林和水土保持林,构建县域生物多样性生态走廊。二是完善提升汝河及汝河故道两侧堤岸的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尤其是汝河一桥左岸四倍体泡桐示范林项目建设的补植补造。三是对大黄港、茅河、马港、倪港、柳港、陈寺港、三里港、龙王庙大港、二干渠、三干渠等大型渠港两侧林木采伐迹地和裸露土地进行科学绿化。四是境内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的林木采伐迹地和缺棵断带地段,按照国务院“两非”文件和科学绿化要求进行更新造林和查漏补缺。涉及乡镇(街道)和县水利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我县生态廊道建设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良好效果和林业碳汇效益。
(四)乡村绿化建设。以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持续开展村庄绿化提升工作。一是进出村道路、主次街道及村内循环路要乔灌花绿化全覆盖。进出村路实现“一路两沟两行树”或“一路一沟两行树”,株距4米,形成绿荫廊道。二是利用闲置宅基地、空闲地等建1处乡村公共休闲绿地小游园,树种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搭配常绿灌木、果树等。三是坑塘水旁、闲置庭院、空闲宅基地、房前屋后等绿化美化。
(五)城区及周边绿化。按照“绿化、美化、香化”原则,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一是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措施,合理腾退公共空间,积极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充分利用城区“零碎地块”,新建一批休憩公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二是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使中心城区逐步形成街道绿化、公共绿地、庭院绿化三位一体新格局。三是对阳城大道、清河大道、东皇大道、古槐大道、车舆大道、永乐大道、德馨路等已建绿化进行完善提升,提高绿化质量,优化主干道行道树、绿化隔离带树种配置。四是对文化路西段、海棠路、产业园区等新建道路进行绿化美化,树种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搭配一些彩叶、观花、观果、观叶品种。
(六)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执行《平舆县林长制会议制度》《平舆县林长制信息制度》《平舆县林长制巡查制度》《平舆县林长制考核制度》,各级林长要加强辖区内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保护措施。县级林长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县级林长每年开展巡林不少于2次,乡级林长每年开展巡林不少于4次,村级林长每年开展巡林不少于12次。建立健全县、乡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全民义务植树。2025年全县要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要积极开展多形式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围绕植绿、护绿、爱绿对公园绿地进行抚育管理,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各乡镇(街道)要在本辖区至少建设1处义务植树基地,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四、技术标准
(一)建设标准。坚持把造林质量放在首位,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实施,严把造林各个环节,确保建设标准和造林成效。
1.生态廊道。按照科学绿化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达到应绿尽绿,不留空档。优化树种品种结构,做到乔灌结合、落叶与常绿结合、防护与美化结合,把生态廊道建成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生态景观走廊。科学选择树种,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禁止栽植小乔木、花灌木,选择优良乡土树种无絮杨树、法桐、楝树、楸树、梓树、榆树、枫树、青桐、泡桐、七叶树等生长快、干形好、树形美观、根深叶茂、防护能力强、滞尘能力强、抗逆性碳汇能力强的高大乔木树种。
2.农田防护林。农田林网控制率要达到90%以上。利用现有沟、路、渠包括生产路沟全部进行绿化,做到应栽尽栽。根据实际地形因地制宜确定造林密度,不得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树种选择以深根性高大窄冠优良乡土树种无絮杨树、泡桐、楝树、楸树、榆树、青桐、梓树、朴树、七叶树为主,适当配置石楠、海棠、紫薇等小乔木和花灌木,确保起到农田防护作用。坚持本地良种壮苗,全干栽植,杜绝使用截干苗木,起苗时保持根系相对完整,尽量多留须根,运苗时注意保护根系不失水、不冻伤,不适宜低温栽植的树种要在天气回暖后栽植。
3.乡村绿化。村庄绿化率要达到35%以上,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四旁坑塘隙地和庭院达到基本绿化。乡镇(街道)所在地绿化率达到30%以上,所有道路全部高标准绿化,主要街道栽植2行以上高大乔木,株距不大于5米。坚持保护优先,留住乡愁,在村庄整治绿化中要注意保护乡风乡貌,原有大树尽量保留。树种选择不能求新求洋,要重点选择优良乡土树种和果树品种,如无絮杨树、法桐、榆树、泡桐、楝树、椿树、刺槐、桂花、海棠、石楠、紫薇、桃树、梨树、柿树、石榴、杏树和葡萄等,乔、灌、花、藤合理搭配。
(二)苗木标准。坚持良种壮苗,尽量使用本地苗,随起随栽禁止使用假植苗、病虫苗,要求全干栽植,杜绝使用截干苗木,根系保持相对完整。生态廊道用苗:2年生,米径3-5公分,高度4米以上;农田林网用苗:二年生,米径3-4公分,高度3.5米以上;乡村绿化用苗:米径2-4公分,高度3.5米以上。
(三)造林密度。生态廊道和乡村绿化造林株行距不大于
3米×4米,不小于2米×2米,具体密度根据栽植树种和立地条件分别确定;农田林网村级道路以及宽度6米以上路、沟的株行距不大于3米×2米,其他路(沟)株距不超过2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国土绿化工作方案,高标准完成2025年国土绿化建设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绿色惠民的民生福祉意识,提高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自觉性。深入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巨大成就、政策措施,及时报道造林绿化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用典型和样板引领、带动造林绿化水平。加大舆论监督,对破坏绿化成果、不认真履行绿化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造林绿化、人人关爱树木园林、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机制,明晰产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引导国企、民企、个人、社会组织等多方面资金投入。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金融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各乡镇(街道)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通过采取招标、拍卖、承包等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明晰产权,保障造林经营者的产权收入。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共同营建这项“国家得绿、社会得益、群众得利”的民心工程。
(四)完善制度,保障资金。要加大投入,建立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林业生态建设,为国土绿化造林提供资金保障。对纳入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的国土绿化造林按照建设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兑付。
(五)科学实施,提高质量。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制定造林绿化方案。要优先选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优良乡土树种,积极推进城镇、公园、道路、农田林网、乡村绿化、河港护堤护岸和水土保持林,增加高大乔木数量,切实提高森林覆盖率。造林期间,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规划、整地、挖穴、苗木、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质量。
(六)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全县国土绿化造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造林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造林结束后,对各乡镇(街道)国土绿化造林数量质量检查验收,结合省市检查核查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并纳入林长制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