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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部分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2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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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部分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调整下达2024年部分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调整下达资金分别为《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驻财预〔2024〕26号)市级资金411.69万元;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83.31万元。

财政局在12月27日以平财预〔2024〕60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双庙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户外用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市级资金411.69万元、县级资金83.31万元。

二、分配原则

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根据扶贫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不同,将扶贫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

三、资金结构

调整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1.69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83.31万元,此次分配对接下达项目资金495万元。

四、监督电话

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

平舆县乡村振兴局:0396-2727998

平舆县财政局:0396-5026676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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