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05 15:00
信息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第九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第九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收到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省级资金447万元。
2024年第九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686.86万元。
财政局在12月2日以平财预〔2024〕57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郭楼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郭楼街道农副食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省级资金447万元、县级资金686.86万元。
二、分配原则
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根据扶贫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不同,将扶贫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
三、资金结构
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7万元、2024年第九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6.86万元,此次分配对接下达项目资金1133.86万元。
四、监督电话
国家农业农村部:12317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0371-65918607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0396-2912209
平舆县农业农村局:0396-2727690
平舆县财政局:0396-5026676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