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9-0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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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八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4年第九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八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收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中央资金6602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6号)省级资金1709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3号)中央资金40万元。
2024年第八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50万元。
财政局在9月3日以平财预〔2024〕51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郭楼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郭楼街道陈集村共同富裕加工园建设项目(一期)省级资金50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
以平财预〔2024〕52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郭楼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郭楼街道陈集村共同富裕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中央资金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根据扶贫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不同,将扶贫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
三、资金结构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51万元,已分配对接下达项目资金8251万元,此次分配对接提前下达资金100万元。
四、监督电话
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
平舆县乡村振兴局:0396-2727690
平舆县财政局:0396-5026676
2024年9月6日